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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多高?最高利息是多少吗?

杨* 广东-清远 民间借贷咨询 2018.06.08 06:37:19 1616人阅读

我现在没钱了,想要贷点,又想在法律控制范围内,那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多高?最高多少受法律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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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您提出的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多高的问题。

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如果超过(按现行利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四,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2018-06-08 06:4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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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3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民间借贷的利息、复利、违约金等问题进行梳理,期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利息
  
1、没有约定支付利息。《规定》明确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
  该《规定》明确“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实际视同没有约定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要求人们借款时对支付利息约定一定要求明确、清楚,以免产生争议,不能得到保护,既使利益受损,又伤感情。
  
3、非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确。
  该《规定》明确“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这把自然人之外的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作了分别处理,此时借贷双方之间发生利息上的争议,要根据合同内容、交易方式、习惯市场利率等综合判断确定利息,实际是倾向于支持利息请求的。
关于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
  该《规定》明确“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需要注意几点,一是年利率最高保护到24%,超过24%到36%之间的部分,双方自愿作出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但超出36%的部分则无效。二是,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本金、复利
  
1、借款之初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根据《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前期没有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可以计入后期借款本金,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前后期合计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根据《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逾期利率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能超过年利率24%。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关于逾期利率和违约金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
  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借款人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但可以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就是说民间借贷最高可以保护到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上述是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多高的解答。

2018-06-08 06:38:1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保护利息最高为年利率2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法律保护24%内年化,允许24%-36%自愿支付,超过36%无效。那么,年利率多少属于高利息呢?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息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息(高利贷)。

你好,现在新修改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一般也就是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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