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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杨**)艳 山东-威海 子女抚养咨询 2018.06.07 08:34:26 357人阅读

我们是重组家庭,现在的老婆跟我结婚的时候带来了一个女儿,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请问我们属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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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2、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以上是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如何认定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2018-06-07 08:4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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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是,对于如何认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如何认定,欢迎致电!

2018-06-07 08:3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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