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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会受理的。
解析:
民事诉讼的起诉程序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2-09-29 14:5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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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农村土地承包 法》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平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在未取得之 前,还不具有民事纠纷的可诉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而要求取得该权利的,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和指导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行政 机关提出,而不能作为民事诉讼提出。基于这一认识,《解释》第一条第二款 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 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2018-06-06 06:3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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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争议等五种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对于涉及违法收回、调整或者弃耕撂荒承包地的纠纷,《解释》规定不论侵权人是否已将该承包地与他人另行建立了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返还承包地的,均应予以支持;对于发包方就同一土地与数人建立承发包关系产生的权利冲突,《解释》规定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经营权人优先;《解释》还规定了处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时应针对不同性质补偿费进行处理等。
以上是对法院要受理土地纠纷吗的解答,希望能帮到你
2018-06-06 06:33: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