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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有企业改制 员工安置的方式有什么呢?

蔡** 吉林-吉林市 经营管理咨询 2018.06.03 23:43:06 1987人阅读

律师,你好!大哥在天津市武清区的国有企业上班,面临公司改制问题,有点忧伤处境。请问天津国有企业改制 员工安置方式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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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有注意方式,未解决天津国有企业改制 员工安置的情况,有下面要注意的东西:
1、支付形式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股权支付形式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
2、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
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员工以何种方式持股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

2018-06-03 23:4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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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天津国有企业改制 员工安置这个疑问,我的意见是:
1、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2018-06-03 23:4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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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实践中存在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方式。现金支付方式是指在转换企业员工身份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员工的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转为职工对改制后企业所享有的股权债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转化成职工对企业的债权,通过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进行偿还。不同的支付方式有各自的利弊,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决定了相应的利益调整方式,支付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职工意愿、企业的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以上是国有企业改制员工安置是怎么维权的解答

2020-11-17 18:3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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