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我来给你说一下涉外土地合同管辖权归属哪里的吧:即使合同双方约定由中国法院管辖,但当出现“不方面管辖原则”的情形时,中国法院可能会不予管辖。而在上述“不方便管辖原则”的情形中,法院往往会援引第2种情形。这就要求国内公司在约定涉外买卖合同的管辖时一方面要考虑到尽量约定在中国法院管辖;另一方面也尽量约定合同适用中国法律,防止中国法院以适用外国法律困难而不语管辖。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潜在争议所依赖的主要事实尽量使其发生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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