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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哪种途径解决?

董* 河北-唐山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5.11 10:17:22 116人阅读

我爸爸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现纠纷,自己没有办法解决好事情,需要向大家了解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哪种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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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2018-05-11 10:2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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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它既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自治组织之间,还可能发生在农民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之间。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少数事项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磋商谈判,自行解决争议。调解是指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从中进行沟通、斡旋,使纠纷当事人自行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这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的纠纷解决方案,望采纳。

2018-05-11 10:19:22 回复

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八股、出租等。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转包,是指承包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期限转移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如果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包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的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登陆征税网址,填写纳税人税号和密码,登陆系统。
1、首次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采集: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提示“未找到该纳税人的宗地信息”→【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新增】→进入“宗地总体信息维护”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类型、土地使用权人识别号、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土地使用权证号、地号、土地名称、土地取得时间、土地取得方式、占用土地面积、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行政区划为“莱城区”,所属街道为“鹏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土地坐落地址,所属主管税务所为莱芜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示“维护对应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确定】→进入“维护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界面→【新增】→选择土地登记为城市土地一级土地(12.00),土地面积,有效期起、止,自动带出→【保存】→【确定】,本流程结束。
2、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维护应税】→进入“维护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界面→【修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信息→【保存】,本流程结束。
3、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进入申报表】→提示“未发现有当期申报数据”→【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进入申报表】→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界面,检查申报数据确认→【申报】→【确认】→【打印】即可打印“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缴款】,完成申报缴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信息填写: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进入申报表】→提示“未发现有当期申报数据”→【确定】→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进入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根据实际减免税情况进行填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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