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的朋友的儿子因为调皮顽烈犯了错,被处于监视居住的处罚,请问在监视居住的阶段不能做什么事情呢?
监视居住本质上是替代逮捕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批准被监视居住人不得离开指定居所,不得会见他人和通信,并且需要交出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刑事拘留最长是一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为一年,对于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半年,每个强制措施只能用一次。 如果取保候审,然后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还没有侦查出犯罪的事实,依法就要进行撤案,监视居住结束后,撤案同步进行,公安机关很快会通知你。所以在监视居住的阶段不能无故离开监管地区。
如果检察院传的话,说明即将要起诉到法院立案,接下来会进入法院的审判阶段。法院审理阶段执行监视居住( 2、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逮捕一样;只是逮捕需要有社会危害性,没有的话可以不逮捕。 受案--立案---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起诉---审判。只有审判完后才算完了。 3、监视居住的期限是6个月,也就是说6个月内检察院必须起诉到法院。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