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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短租要签租房合同吗注意哪些情况呢?

罗* 福建-福州 房屋租赁咨询 2018.04.29 14:53:10 1083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的朋友在外面想租房子,但是她只想住一个月左右,请问:短租要签租房合同吗注意哪些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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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2018-04-29 15:0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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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短租要签租房合同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非常简单,我都回答一下: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2018-04-29 14:5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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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短期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并应当写明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使用家电设施的注意事项等,从而明确双方责任。此外,租客最好在入住前审查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留好交易凭证,在出行期间购买意外保险。
短租虽然具有方便、自由、适合居家等优势,但由于很多房主临时将长租改作短租,为图“省事”,并未要求租客签订租赁合同。不少租房者和房东均表示:短期租赁没必要签合同,只需要登记租客的身份证,收取一定押金就可以入住。对于图“省事”不签短期租赁合同的做法,尤其是关于房屋设备的使用和损害赔偿,租赁双方也要提前约定责任。由于目前此类业务在我国家依然属于新生事物,缺乏一定的法律规定,因此双方只有通过合同来约定。在短租过程中,因为时间短,往往只有一两个月的时间,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间就会存在很多纠纷和风险,租赁双方都需要防范。

2020-11-12 14:11:58 回复

短期租房合同注意的地方如下,可以作为参考资料。  
1.转租:有些长期租房者由于春节期间回家过年而将房子转租给短租客,也就是常说的“二房东”。由于二房东本身也是房客,而按照一般的租赁合同,房客对房屋没有收益权。短租客一旦与真正的房东碰面,不但会有麻烦,预付租金也有可能被人骗走。  建议:查看房东的房产证。租客在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要谨记检查房屋房产证是否与业主身份证一致,确定出租人是否是真正的业主。  
2.分租:由于租期较短,有些住宅被房东分租给数人,甚至分成床位出租,房门钥匙可能不止一把。房客在外出时,个人财物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屋内。  建议: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出示身份证,必要时应交换复印件。这样做一方面双方可以互相取得信任,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  
3.难要押金:根据住宅内装修和设备配置等的不同,房东会收取一部分押金作为抵押。相对于长期租户,短期租户所付押金要少一些。由于金额较少,有些房东在房客离开时会借口墙面污渍、电器有所损坏等理由拒绝返还押金,值得注意。  建议:虽然是短期租赁也要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尽量详细的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中注意的问题也应在合同中述明。

单位之间相互借款、单位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借款、代为向本单位员工借款,都是合法有效的,法院都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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