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近我们老师上课时提到行政复议问题,我们很想知道行政复议的最终裁决是什么,请问能告诉我们什么行政复议为最终决定,最终裁决。
专业解答征地批复的法律性质绝不会是“最终裁决”。所谓裁决,从其字面意思、文理解释的角度出发,一定是在双方主体间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而征地批复则是省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报上来的土地征收项目进行审查、批准的法律文件,显然不存在争议,也无所谓裁决。因此可以行政复议的。
专业解答被上诉人作出的用地批复并非是最终裁决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业解答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情形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以及国务院的复议决定。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第一是就特定事项对特定人的处理。第二是就特定事项对可以确定的一群人的处理。第三是就特定事项对不特定人的处理。
专业解答环境行政复议是属于终局裁决的,只要对行政复议的裁决有任何不服的,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被侵权的公民就需要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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