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6、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7、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8、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9、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6、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7、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8、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9、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如果集体没有足够的宅基地来分配,而对于确实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考虑申请将非基本农田的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rn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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