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锦州法律咨询 > 锦州高空坠物法律咨询 > 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依据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依据是什么

代** 辽宁-锦州 高空坠物咨询 2018.04.24 20:44:39 6人阅读

家里附近的小孩子最近老喜欢从高空抛物下来,已经有几个路人不小心被砸到了。我想问下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依据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锦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锦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
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2018-04-24 20:55:39 回复
咨询我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以上是对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依据是什么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你。

2018-04-24 20:46:39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损害赔偿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高空坠物连坐违反举证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一般而言,高空坠物连坐违反举证原则的依据是来源于《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及大概就是如果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导致他人受伤的话,且难以确定侵权人,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否则都是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2024.08.28 1552阅读
  • 高空坠落物民法总则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9.04 2079阅读
  • 民法总则关于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闲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若造成他人重伤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8.13 7549阅读
  • 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怎样判定的

    专业解答《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

    2024.08.31 3500阅读
  • 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4.08.15 5746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