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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严重疾病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啊?

王** 山西-吕梁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23 15:32:29 1118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执行监视居住严重疾病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啊?因为我今年就被拘役了!,很谢谢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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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2018-04-23 15:4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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