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现行民事法律框架下的婚姻财产相关规则,属于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范围,首先覆盖双方都明确做出过共同负债表态的情况。既包括两人一起在借贷类文件上签字确认的场景,也涵盖其中一方单独借了钱之后,另一半明确做出过愿意一起承担的表态的情况。这种靠双方共同意愿绑定的债务,是划分共同债务最基础的判定维度。
2、婚姻关系正常存续的整个时间段里,哪怕只有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外借债,只要这笔钱的用途是满足全家日常衣食住行、孩子教育老人赡养这类普通家庭常规开销的需求,就算没有两个人共同签字,这笔债也得算成夫妻共同债务。立法层面设定这一规则的底层逻辑,是为了保障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日常家事代理权能落到实处,后续这类场景的判定标准大概率还会结合不同地区家庭的日常消费均值进一步细化。
3、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某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金额已经明显超过了当地普通家庭日常合理开销的上限,默认情况下这笔债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借出钱的一方能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最终用在了夫妻俩一起过日子的开销里,或是投到了两人共同参与打理的生意项目中,又或是当初借钱的时候两个人都私下达成过共识,这种情况依然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针对那些明显超出家庭日常开销标准的债务,要是债主坚称这笔钱该由夫妻俩一起偿还,所有举证的责任全在债主一方,夫妻双方不需要反过来证明这笔钱没用于共同生活。一旦债务最终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俩得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哪怕后续两人办理离婚手续,自行协商约定了两人之间各自承担多少比例的债务,这份内部约定也没法用来对抗不知情的债主,债主依然有权利向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主张全额索要欠款。
日常处理婚姻财产相关问题时,最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边界,避免后续陷入不必要的偿债纠纷。
第一类是双方都作出共同负债表态的债务,最典型的是两人一起在借款文件上签字,或是一方单独借钱后,另一方通过聊天还款等方式明确承认这笔债务属于共同负债。
第二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借的钱,只要是用于全家日常吃饭就医子女教育等常规家庭开销,哪怕没有另一方签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类是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远超过普通家庭日常开销额度,只有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项目里,或是这笔借款当初是两个人商量好的,才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这里有两个关键避坑点。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债主如果想让未签字的配偶一起还钱,必须自己拿出符合要求的证据,举证不能就没法向另一方追责。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哪怕离婚时两人协商好债务全由某一方承担,这个私下约定对不知情的债权人没有效力,债主依然可以向任意一方追讨全部欠款。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认定,直接对应现行民法典的明确规则。
结合法定情形,相关内容可梳理为三类。
债务形成时体现夫妻双方共同的负债意愿,涵盖双方共同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一方举债后另一方以书面、口头或实际行为追认的所有情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个人名义对外负债,钱款全部用于家庭日常衣食住行、育儿养老等常规开销,哪怕没有另一方签字,也纳入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常规开销标准,债权人能够提交证据证明该钱款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是该负债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同样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应举证责任规则,债权人就前述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自行承担举证义务。
夫妻双方对认定为共同债务的负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可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无法对并不知晓债务内部约定的善意债权人产生约束。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分不同场景明确的,大家不用再仅凭“婚内借的钱就该一起还”的模糊印象判断。
最直接的就是带着双方共同意愿的债务,比如两个人都在借条、借款合同上签了名,或是一方单独借钱之后,另一半在聊天记录里说过会一起还、后续帮忙转过几笔还款,这种事后的追认也算数,这类债务从一开始就有共同承担的合意。
还有一种是一方在婚内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哪怕没经过另一方签字,只要是为了平常家里过日子的开销,比如交房贷、给孩子交学费、采买全家的日常生活用品,哪怕金额不算特别大,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至于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明显超出日常家用范畴的大额债务,比如一下子借了几十万远超过普通家庭半年的正常开支,这类钱原则上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出借的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最终用在了夫妻俩一起过日子的项目里,或是俩人一起经营的生意上,又或者这笔借钱的事两口子其实都同意。
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债权人想要把这类超出日常开销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的责任完全在他自己身上,不需要没参与借款的夫妻另一方自证清白。哪怕两口子之后离婚的时候私下商量好所有债务由其中一个人承担,这个约定也只对他们两个人内部有效,不知情的债权人照样可以找夫妻俩任何一个人要求还清全部欠款。
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则来看,日常处理夫妻之间的债务认定,要避开很多想当然的认知误区。很多人以为只有两个人都签了字的借条才算共同债务,其实法律认可的共同负债合意形式覆盖很多场景,哪怕当时只有一方出面借钱,后续另一方通过微信回复转账帮忙还款等行为明确承认这笔钱的,同样属于双方都认可的共同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独自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只要用途是给家里买菜交孩子学费付老人医药费这类普通家庭日常开销,就算另一方全程没在任何纸面文件上签字,这笔债也属于夫妻共同要承担的范畴。
要是一方借的钱明显超出了普通家庭过日子的必要开支,比如动辄几十万的大额欠款,债主想要把这笔钱算成夫妻共同债务,得自己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夫妻俩共同打理的生意上,或是两个人都花到了这笔借来的钱。
夫妻双方对认定下来的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个人内部协商的债务分担比例哪怕写进离婚协议里,也不能拦着不知情的合法债主向任意一方追讨全额欠款。碰到债主上门要求承担不知情的大额欠款时,可以主动要求对方拿出证明钱款用于夫妻共同用途的材料,不要稀里糊涂就随便签字认下不属于自己的债务。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