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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不当得利。
解析:
1、是不当得利。
2、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3、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
4、此时,应就受益人的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的计划认定其应当偿还返还的范围。
2022-05-11 14:1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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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答如下。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如下情况下,当事人虽没有给付义务而给付,另一方的得利也不予以返还。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收养而被解除,不再负担。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未到清偿期债务人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主动提前清偿而债权人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益也不返还。以上就是关于强迫得利是不当得利么的解答
2018-04-22 23:1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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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强迫得利是不当得利么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此时,应就受益人的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的计划认定其应当偿还返还的范围。例如:开垦(如种植果树)他人预定作为垃圾处理场的土地;油漆他人即将拆除的围墙;维修他人预定拆除的房屋等等。衡诸于受益人的经济计划,应认定受益人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
2018-04-22 23:05: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