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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分局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李** 西藏-山南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4.19 22:05:36 11人阅读

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个人在长宁分局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因为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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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听证参加人包括下列人员:
(一)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
(二)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三)其他参与人员。
听证主持人是指负责组织、指挥、主持听证活动的行政复议人员,由行政复议案件主办人员或其指定的行政复议人员担任。
听证员是指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协助听证主持人开展听证活动的人员,由行政复议人员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聘请的专家、学者担任。
记录员是指对听证活动进行记录的人员。
当事人是指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其他参与人员是指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关人员。

2018-04-19 22:1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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