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朝阳区法律咨询 > 朝阳区行政复议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的衔接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的衔接内容。

孙** 北京-朝阳区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4.19 18:16:08 1088人阅读

你好!我有个同学涉及到一行政复议问题,打来电话询问说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的衔接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朝阳区律师 行政类律师 朝阳区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有序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我局通过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开展工作,在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调解人员专业知识不过硬、调解结果没有经司法确认缺乏强制执行力等制约行政调解效能的问题。为此,我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论证分析、多方协调,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预期目标。通过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衔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加强工商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调解队伍建设,推进调解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是成立“一组、二会”。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监(食药)局联合成立“三调”衔接工作指导小组,定期通报调解衔接工作情况,交流和分析在调解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成立个私协会、消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两新组织”间会员纠纷,以及使用商品、接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调解全覆盖。二是开展“定培、交流”。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以定期培训、定点培训方式,加强对市监(食药)行政调解人员业务知识、化解纠纷能力的培训;通过“市监(食药)局推荐优秀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法院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市监(食药)调解指导员,司法局可根据案件需要邀请市监(食药)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方式,实现调解工作大交流。三是明确“四式、四步”。建立调解对接四式工作法,即委托调解、诉前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体现“三调”对接可操作性;明确受理纠纷、合理分流、限期调处、跟踪回访的四步衔接工作程序,确保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调解。
三、《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明确2016年,须有2件以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成功案例。同时,定期对调解衔接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例应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责任问题和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按工作分工与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和通报。

2018-04-19 18:21:0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你好,下面就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的衔接问题回答如下:一是建立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在行政调解中的权力义务内容及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龙湾区制定了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为区政府、街道和部门逐一梳理出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劳动人事争议、消费争议、治安管理等行政调解权责,为各行政机关明确受理范围,正确履行调解职责提供依据。
二是认真推行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2012年7月18日,龙湾区设立区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全区行政调解指导工作,并出台《龙湾区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温龙政办发〔2011]〕130号),规范全区行政纠纷调解工作程序。在日常工作中,行政机关主动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在行政争议的各个环节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调解结案,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纠纷的,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报告。
三是认真推行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员对调解不成功的,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均要求告知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区法院则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依照职权进行调解、裁决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2018-04-19 18:18:0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2020-11-06 16:41:2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7365人阅读

行政复议是大家寻求帮助的方法之一,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文怎么写,工伤鉴定行政复议怎么申请,以及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期限是多久?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多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复议答复书
214642人阅读

当事人如果和政府产生了纠纷,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当然公民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复议机关必须给复议人行政复议答复书,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答复书该怎么写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73127人阅读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比行政复议法而言,它规定的内容更为详细一些,地方法院也更容易参照该法律来审理案件。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羁束行政行为
59012人阅读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很多种行政行为,其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就是羁束行政行为,大家知道羁束行政行为有哪些呢,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区别是什么?这些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行政复议申请书
146056人阅读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但是申请行政复议还要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才行。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吗?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知识,给大家做个参考。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