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身份证到银行签字,其他的事情一切我都不知情,货款多少都不知道,到放款下来才知道,用款人每月_都是他还的,现在己还不起,银行经理全程知道,现在银行叫我还款,我确实也不起,请问黄律师能指导
这种情况你很可能是在不知情下成了名义借款人,银行经理知情却放任,银行自身存在过错。首先,你签字时对贷款金额、用途都不知情,实际用款人每月还款也证明他是真实借款人,你只是名义上的。银行经理全程知情却未向你说明,银行不能仅凭签字就让你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建议你立即收集证据:证明你不知情的聊天记录、录音,用款人还款的转账记录,以及银行经理知情的线索。然后向银行书面说明情况,要求他们向实际用款人追讨。如果银行坚持让你还,你可以拒绝,并准备应诉,在法庭上主张合同无效或重大误解,因为银行未尽到审慎义务。记住,不要私下还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默认债务。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22 15:39:54 回复专业解答到法院起诉借钱,费用收取标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以此类推,不同金额区间对应不同比例。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借条还款期未到,债权人不能起诉债务人还款,要按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不过存在例外,若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行动表明不还钱构成预期违约,债权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提前要求担责并起诉;若债务人转移财产、逃匿,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到期难还款,收集证据起诉请求提前还款,符合条件还款期未到也能起诉。
专业解答转账记录无备注时,可通过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的证据来证明是借款。若没有此类证据,可尝试与对方沟通,让其承认借款事实并保留相关记录。若对方否认,还可结合款项交付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
专业解答去法院打官司立案的费用需根据借条涉及的金额按比例计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等。非财产案件收费相对固定,如离婚案件每件50至300元。
专业解答没写借条时,可先通过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确定借款事实,明确金额、用途和还款时间。同时收集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款项交付证据,有证人可请其作证。若对方承认借款则补写借条,若拒绝还款,可用收集的证据起诉。法院会综合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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