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是当时的开发商的单位宿舍,当时的物业不收取物业费,到以后转了物业,2025年叫交2024年的物业,因为物业对我们的宿舍楼没有做到服务,也没有签约,我要求签约后交,现仲裁叫从2014年开始补交,而且我们楼的设施坏了都是自己维修,这钱该交吗?
首先,关于物业费的问题,如果当时物业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且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么要求补交物业费可能缺乏依据。对于2014年开始补交的要求,需要查看是否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者相关通知。如果物业确实没有提供服务,业主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建议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23 22:03:05 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物业费的收取应当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新物业公司没有与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没有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您有权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如果物业设施损坏需要业主自行维修,这可能表明物业公司未履行其维修义务,进一步支持您不支付物业费的立场。仲裁要求从2014年开始补交物业费,您应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提供服务,且双方没有合同关系。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记录、业主自行维修的凭证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23 21:53:55 回复专业解答公司在法定情形下可主张撤销股权赠与。依据《民法典》,赠与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方面,在股权转移登记前,未公证且不具公益等性质,公司可撤销;完成变更登记后一般不能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情形下,受赠人有严重侵权等行为,公司一年可撤销;若赠与人死亡等,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六个月内可撤销。
专业解答公司停业时股东股金的计算,需依据公司的清算结果。若公司有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若资不抵债,股东一般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股金可能无法全额收回甚至归零。
专业解答判断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转让股份情况需分情况。若无章程特别限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离职超半年,原则上不再受该限制,但要查看公司章程有无额外时间、比例等限制,若有需遵循。违反规定转让可能致转让行为无效,让转让方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所以要先查看章程规定。
专业解答当公司解雇高管时,其股权期权的处理需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若合同有明确解约处理条款,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可能需遵循公平原则协商,还可能涉及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股东通常无法自行强制退股。一般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还可在公司符合减资条件时,由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实现股东退出;若公司出现僵局等法定情形,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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