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自己的住宅招收失能老人在家伺候,民政部门要取缔,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法律规定,失能老人是应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
2026-06-18 16:00:50 回复
用自己的住宅招收失能老人进行照料,如果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取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4条,设立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擅自开展养老服务的,民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建议您:1)向民政部门咨询养老机构备案的具体条件和流程;2)如果符合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3)如果只是小规模照顾个别老人,可以向民政部门说明情况,看是否可以按家庭托养方式处理;4)确保照料条件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保障老人的基本权益;5)取得合法资质后再开展服务,避免被认定为非法经营。
2026-06-18 15:45:58 回复专业解答女职工享有多项劳动权益。平等就业权受《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保障,录用、晋职等方面与男子平等;工资待遇上同工同酬,不得因孕产哺乳降薪或解除合同;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禁止高强度危险劳动,四期受特殊保护;休息休假权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等;还拥有职业健康监护权,用人单位要组织相关健康检查。
专业解答员工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单位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单位一般无赔偿责任,但可能需给予一定人道主义援助。
专业解答员工休年休假若不被批准,可与单位协商,说明符合休假条件争取获批。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因单位原因未休年休假,单位应按员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
专业解答在职职工因重大疾病不能上班,处理方式如下:职工有3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期间单位不得随意解约。职工要及时请假并提供诊断证明等材料,单位需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通知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约并支付经济补偿。职工可通过医保报销费用,单位未缴医保致无法报销的,要赔偿损失。
专业解答休息日工作不补休,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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