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自行车刚出小区逆行50米,被长期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变道到非机动车道把我给撞了,她载了个8,9岁的小孩,机动车道上面有违停的大巴车挡住了喔和电动自行车视线,交警说是逆行的主要责任,我觉得这个不应该是同等责任吗?
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长期占用机动车道属于违法行为。您逆行50米亦违反交通规则。责任划分需综合考量:电动自行车突然变道是事故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您的逆行行为是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违停大巴车遮挡视线,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比例,作为后续索赔依据。
2026-05-24 12:0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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