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作出。若母亲在世时已书面签字放弃继承,该放弃行为有效。但子女能否继承取决于:1)母亲放弃的是否为全部遗产份额;2)放弃是否真实自愿且无欺诈胁迫;3)子女是否有权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母亲先于姥姥姥爷去世,子女可代位继承母亲应得的份额。建议核实母亲签字的放弃文件内容及时间节点,以确定子女是否有代位继承权。
2026-05-24 12:20:01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