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伙人利用法人和大股东身份,在2013年私刻了企业公章,和产业园擅自签署了我们购买土地时与产业园合同的解除协议,将我们公司的五十亩土地转移到了他的关联公司,因为我们的企业虽然建设了厂房,但是一直没有生产,所以我就到其它地方上班了,直到2017年我发现他的关联公司在使用我的土地,于是开始在法案起诉,种种原因,直到2023年才在法院的审理中知道有解除协议的存在,2024年再次打官司,并进行了公章鉴定,知道了是对方私刻公章,我的民事诉讼还在进行,我是否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两个部门是否冲突
你好,可以立刻带着公章鉴定报告等证据去公安报案,刑事立案和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互不冲突、可以同步推进。
2026-05-09 16:1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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