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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门那天出了车祸那么出车祸要赔偿那些

刘** 黑龙江-牡丹江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8.04.13 16:40:15 13人阅读

上个星期,本来打算回娘家去一趟,但是,刚出门就被车撞了,现在还在医院,想知道出车祸赔偿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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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lt;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gt;gt;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九条 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第四十条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 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责任提出赔偿意见,随同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民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18-04-13 16:4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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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您解答出车祸要赔偿那些,希望您能采纳
一、出车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二、需要哪些证据索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所需证明如下: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需要发票、明细单);
2、营养费(需要医嘱批注)一般每天几十块钱不能,各地不一样;
3、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需要收入证明、诊断证明);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需要诊断证明);
5、护理费=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或护理人员收入(天/月/年)×护理天数(需要收入证明、诊断证明);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需要鉴定结论);
7、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需要价格证明);
8、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需要死亡证明);
9、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需要死亡证明);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抚养人数(需要达到被抚养条件和抚养人数证明);
1
1、交通费、鉴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发票);
1
2、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需要发票);
1
3、精神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情况确定);
1
4、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要价格评估和发票);
1
5、车辆贬值损失(需要鉴定结论);
1
6、停运损失=行业收入标准×停运天数(需要相关营运证明)。
交通事故发生后,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能获得赔偿,只有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

2018-04-13 16:4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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