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权在保护期内未缴费,滞纳期可补缴并缴纳滞纳金,超滞纳期未缴则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但收到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可请求恢复。
2.请求恢复权利需提交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证明文件,缴纳请求费,同时补缴年费及滞纳金。
3.若不按规定办理恢复手续,发明专利权彻底丧失,原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可被无偿使用。
建议:专利权人应关注缴费时间,避免错过缴费期。若不慎逾期,在滞纳期内尽快补缴。收到终止通知书后,及时按要求办理恢复手续,准备好相关文件并缴费,以保障专利权。
法律分析:
(1)发明专利权在保护期内,若未及时缴费,在滞纳期内可补缴,但要缴纳滞纳金。这是给予权利人一定的缓冲时间来履行缴费义务。
(2)超过滞纳期仍未缴费,专利权会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不过在收到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权利人可请求恢复权利。
(3)请求恢复权利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还要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同时补缴专利年费及滞纳金。
(4)若未按规定办理恢复手续,发明专利权彻底丧失,原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可无偿使用。
提醒:
发明专利权人应及时关注缴费时间,避免错过。若需恢复权利,要严格按规定办理,以免专利权彻底丧失。
(一)若在发明专利权保护期内未缴费,在滞纳期要及时补缴费用并缴纳滞纳金,避免超过滞纳期。
(二)一旦超过滞纳期,收到终止通知书后,需在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时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详细说明理由,必要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三)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同时补缴专利年费及滞纳金。
(四)严格按规定办理恢复手续,防止发明专利权彻底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1.发明专利权保护期内未缴费,在滞纳期可补缴并交滞纳金;超滞纳期未缴,专利权提前终止,但收到终止通知2个月内可请求恢复。
2.请求恢复权利,要提交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证明,缴纳请求费,补缴年费和滞纳金。
3.未按规定办恢复手续,发明专利权彻底丧失,原专利技术任何人可无偿用。
结论: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内未缴费,滞纳期可补缴并缴滞纳金;超滞纳期未缴,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但可在收到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请求恢复;未按规定办理恢复手续,专利权彻底丧失,技术进入公有领域可无偿使用。
法律解析:
在发明专利权保护期内,按时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必要条件。若未缴费,在滞纳期补缴可维持权利,但需缴纳滞纳金。若超过滞纳期仍未缴纳,专利权会提前终止。不过法律也给予了补救机会,自收到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可通过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证明文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以及补缴专利年费和滞纳金来恢复权利。若不按此规定办理恢复手续,发明专利权就会彻底丧失,原专利技术成为公有领域资源。如果大家在发明专利权缴费、权利恢复等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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