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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什么

桂** 甘肃-平凉 工程质量纠纷咨询 2026.01.26 09:23:01 498人阅读

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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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具有排他性,排除当事人协议选其他法院的权利。这一规定合理且必要,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2.该规定有诸多好处。便于法院实地勘查、调查取证和执行,因为建设工程纠纷涉及工程质量、造价等专业问题审查,工程所在地法院更易获取相关证据和专业资源。
3.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建设工程相关纠纷也适用。
4.建议当事人在遇到建设工程相关纠纷时,明确该专属管辖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高效处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01-26 13: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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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排除了当事人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的权利,体现了专属管辖的排他性。
(2)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方便法院开展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执行工作,保障诉讼能够顺利推进。
(3)由于建设工程纠纷常涉及工程质量、造价等专业问题,工程所在地法院更易于获取相关证据和专业资源,有助于案件的审理。
(4)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相关纠纷,同样适用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

提醒:在涉及建设工程相关纠纷时,当事人应明确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的规定,不要自行约定其他管辖法院,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6 12:3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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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建设工程相关纠纷,当事人应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要通过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管辖,避免管辖争议导致诉讼进程受阻。
(二)在签订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时,当事人要明确知晓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定,避免因不了解而在合同中约定无效的管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026-01-26 11:5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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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专属管辖有排他性,当事人不能协议选其他法院,目的是便于法院勘查、取证和执行,保障诉讼顺利。
3.建设工程纠纷常涉及专业问题审查,工程所在地法院更易获取证据和专业资源。
4.除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合同等相关纠纷也适用此管辖。

2026-01-26 10: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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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建设工程相关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排除当事人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权利。
法律解析:
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规定建设工程相关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为便于法院实地勘查、调查取证和执行,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因为建设工程纠纷常涉及工程质量、造价等专业问题的审查,工程所在地法院更易获取相关证据和专业资源。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管辖此类纠纷。如果遇到建设工程相关纠纷,为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应对策略。

2026-01-26 09:52:0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给付工程款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二十六条【支付租金的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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