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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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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的房地产财产该怎么分

陈** 湖南-岳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4 03:53:27 320人阅读

婚前婚后的房地产财产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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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首付方,获得房产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3.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
4.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都是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

2026-01-24 08: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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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婚后房产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判定,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首付方,需补偿另一方;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按登记情况确定归属;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其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资金来源也属个人,所以该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首付部分是首付方婚前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的,所以房产归首付方,但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如果大家在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4 08:2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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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婚后房产分割确需依据不同情形判断。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2.婚后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
3.建议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如付款记录等。若对房产分割有疑问,可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进行约定,婚后遇到纠纷也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4 08:2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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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因其资金完全源于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此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保障了出资方的婚前财产权益。
(2)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首付部分体现了首付方的婚前投入,房产归首付方合理,但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的结果,由获得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是公平的做法。
(3)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基于父母出资时的意愿,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表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符合婚后财产共同共有的原则。

提醒: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4 06:4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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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无需担心分割问题,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为婚前个人出资的材料即可。
(二)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要留存好共同还贷的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以便在分割时确定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金额,向获得房产一方要求补偿。
(三)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让父母保留好出资证明,证明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注意保管好相关购房资料。
(四)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的,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都要保存好购房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1-24 05:3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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