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年7月,向某冒充我一个朋友易某,通过QQ找我借钱,借了695元,被我发现真实身份后,我试图找他还钱,但被拉黑,我多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留言找他还钱,但没有什么用 2.我报警,警察认为这是民事借贷纠纷,但这真是民事借贷纠纷吗?不涉及诈骗吗,还是其他性质的案件,警察这么认为是因为我与向某认识,事实上确实认识,向某,易某都是我以前的初中同学 3.警察建议我向法院起诉,但我只知道骗子的姓名,和一个疑似是他的手机号,但那个手机号是空号,我只知道这些信息
这有可能是诈骗,不一定是民事借贷纠纷。
向某冒充他人身份借钱,且在你发现后将你拉黑,拒绝还钱,其行为符合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特征,若能证明其有非法占有目的,如将借款用于个人挥霍等,就构成诈骗罪。不过,诈骗案一般有立案金额标准,多地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你此次被骗金额为695元,未达多数地区刑事立案标准,这可能是警察认为属于民事纠纷的原因之一。
若你想通过诉讼解决,仅有姓名和空号手机号可能不符合法院立案要求。你可尝试通过共同朋友打听向某住址等信息,或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相关机构查询其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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