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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母亲名字,母亲与2003年与继父再婚已登记,但是未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办理过户手续,身份证?

pub****827 黑龙江-齐齐哈尔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4 10:27:47 384人阅读

你好!我母亲有一套房产想出售,房产证是我母亲名字。母亲与2003年与继父再婚已登记,二人共同生活一年多就分开了,但是未办理离婚手续。2013年,我们姐妹二人给母亲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我母亲本人到场,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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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77134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南阳 咨询解答:84条

不可以,仅母亲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不够,因你母亲与继父婚姻关系存续(未离婚),该房产大概率属夫妻共同财产,过户需继父配合或提供有效证明 。以下是核心要点与办理方案:

一、核心前提与法律依据

- 关键判断:婚姻存续期间购得房产,除非有书面约定归你母亲个人所有,否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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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要求:处分共同房产需共有人一致同意,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同意文件。

二、过户必备材料

1.?基础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买卖合同、税费缴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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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相关材料(必带):母亲与继父的结婚证;若继父无法到场,需提供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同意出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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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证明(可选但重要):能证明房产为你母亲个人财产的材料(如你姐妹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母亲与继父的财产约定协议等),可避免争议 。

2026-01-14 10:5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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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3917条

虽然房产证是你母亲名字,但她和继父未办离婚,该房产可能属夫妻共同财产。办理过户仅你母亲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场不一定行,可能还需继父同意。建议先让你母亲和继父沟通,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之后再按正常流程办理过户。

2026-01-14 10:2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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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5 277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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