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金华法律咨询 > 金华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女方离婚获抚养权,房子到底归哪一方

女方离婚获抚养权,房子到底归哪一方

罗** 浙江-金华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3 15:27:36 381人阅读

女方离婚抚养权,房子到底归哪一方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金华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房子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归婚前购买方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2)若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获得抚养权时,法院分割房产可能适当倾向女方,但并非必然将房子判给女方。

(3)若房子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归该子女所有。

(4)若房子是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提醒:
房产归属争议需保留购房款支付凭证、产权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佐证情况,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6-01-13 20:06:02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归婚前购买方所有,不参与离婚分割。

(二)若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获得抚养权时,法院分割房产可能适当倾向女方,但不是必然判给女方。

(三)若房子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归该子女所有。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13 19:58:53 回复
咨询我

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购买者名下的房屋,属于购买者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获得抚养权时,分割可能适当倾向女方,但并非必然获得房屋所有权。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该子女的单独赠与,房屋归其所有。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即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屋也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由两人按份共有。

2026-01-13 18:04:1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需结合购买时间、出资主体、产权登记等具体情况判断,并非固定归某一方所有。
法律解析:
1.婚前个人财产情形,房子由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归该方所有,不参与离婚分割。2.婚后共同财产情形,双方应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获得抚养权的女方可能得到适当倾向,但并非必然获得房子所有权。3.父母出资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与,归其所有;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通常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对自身涉及的房子归属问题存在疑问,或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符合自身实际的法律建议。

2026-01-13 17:08:56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需结合购买时间、出资主体、产权登记等具体情况综合判定,不存在统一的归属规则,需根据不同情形适用对应的认定标准。

1.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归购买方所有。

2.若房产为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优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使女方获得抚养权,法院也可能仅适当倾斜,并非必然将房产判给女方。

3.若房产为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与,归该子女所有;若双方父母均有出资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2026-01-13 16:36:4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关于社会抚养费管理1、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2、可见,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按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3、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4、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是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不是进入国家财政的。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1、社会抚养费立案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应当填写立案报告表(呈批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即为立案。2、社会抚养费调查取证:(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不到间隔年限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调查的主要内容:婚姻史、生育史、从业及居住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合同履行情况、乡镇村居社干部计划生育管理过程、怀孕过程及医学检查情况、生育发生时间、地点、经济收入状况等。(3)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乡镇、村居)或有关单位(区县统计、工商、税收等部门、乡镇农经站)调查当事人经济收入情况,合理核定收入。(4)认真听取当事人对违法生育的事实和法律责任的认识、辩护。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经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广东省卫生计生委12月4日通报,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8月,北京市政府决定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修改,在超生儿社会抚养费上,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自“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全国30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20余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调解书写孩子由女方抚养抚养权归谁到底

    专业解答归女方进行抚养,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2024.08.15 6054阅读
  • 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户口在女方孩子到底归谁?

    律师解析 孩子抚养权在男方,孩子就归男方。离婚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时通常有以下三种原则: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05.08 118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