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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家务补偿的要求是什么

何** 河北-唐山 补偿标准咨询 2026.01.13 07:27:34 398人阅读

可申请家务补偿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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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财产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夫妻双方需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即采用分别财产制。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共同财产制,则无法申请家务补偿。

(二)收集负担较多家务的证据。需证明自己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更多义务,比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子女教育的支出凭证、照料老人的记录等。

(三)通过协议或诉讼主张补偿。双方可先协商补偿的方式和数额,若协商不成,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综合考虑家务劳动时间、投入精力、对家庭的贡献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13 15: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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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若财产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补偿规则。

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义务,比如照顾孩子、赡养老人、辅助对方工作等。

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对方索要补偿,对方应予以支付。

补偿方式和金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家务劳动时长、精力投入、家庭贡献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判决。

2026-01-13 13:2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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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夫妻一方在离婚时申请家务补偿,需满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一方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这两个条件,补偿方式可由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请求家务补偿需符合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书面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实行分别财产制,若为共同财产制则不适用该补偿制度。二是一方在家庭生活中负担了较多义务,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满足上述条件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方式和数额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家务劳动的时间、投入的精力、对家庭的贡献程度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判决。如果对家务补偿的适用条件、补偿数额计算等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3 12:1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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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一方申请家务补偿需满足特定条件且补偿方式有明确路径。

1.需以书面约定的分别财产制为前提。夫妻双方需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若采用共同财产制则不适用该补偿制度。

2.一方需负担较多家庭义务。这些义务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在家庭生活中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的事项。

3.补偿请求权的行使及实现方式有明确规定。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和数额优先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家务劳动时间、投入精力、对家庭的贡献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2026-01-13 10:5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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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适用前提为分别财产制。夫妻双方需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若为共同财产制,则不适用家务补偿制度。

(2)需负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是申请家务补偿的核心条件。

(3)请求时间限于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仅能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另一方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补偿方式与数额的确定。双方可先就补偿方式和数额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家务劳动时间、投入精力、对家庭的实际贡献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决。

提醒:
主张家务补偿的一方应注意留存负担较多家务义务的相关证据,同时需确保双方存在书面的分别财产制约定,以免影响补偿请求的实现。

2026-01-13 09:11:5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民事诉讼状书写说明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被告和第三人):1、原告基本情况:原告嘛,自己对自己当然是相当了解,所以要写得详尽些。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或出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方式(如手机)等;②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2、被告基本情况:原告对被告的一些情况可能不会非常了解,当然其最基本的信息还是应当也是必须要写明的。①被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要尽可能打听清楚和写明,以方便送达);②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当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也能够写明是最好不过的了)。3、第三人基本情况:同“被告基本情况”。注:如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为多人,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这一顺序分别列出。原告如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在状中写明,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需要列出(如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由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等情况),代理人应列在原告之后,所应写明的事项同上述“原告基本情况”。二、诉讼请求这部分是状的主要内容。诉讼请求要分项列明。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扼要,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审查的范围。民事诉讼本着“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原告不再诉讼请求中提出的请求,不会主动审理和保护。所以,事前应尽可能想得透些全些(当然也不能胡乱地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得不到法律保护却还要分担诉讼费用),以避免事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等麻烦,更要杜绝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发生。还有,千万不要遗漏诉讼费用承担项,要明确提出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请求。三、事实与理由这一部分至关重要。事实和理由要在简明扼要的基础上尽可能真实详尽,理由充分。这一部分是为诉讼请求服务的,要做到有的放失,切不可不着边际地洋洋洒洒上万言却未及案件的核心要害,更不能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错误。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举证倒置”情形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原告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事实与理由,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法律义务。证据如是证人证言以外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其他证据,要列明证据名称和来源。如系证人证言,须注明证人姓名和住所,以备人民查对证言和通知其出庭作证。证据来源是指获取证据的地点﹑时间和途径。当事人提供证据比较多时,为了便于自己在庭上举证和便于法官了解,应当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比如依据证明的对象不同而分类﹑编号,这样有助于法官更清晰地了解你的主张。五、状结尾部分状除应证明上述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写明收受状的人民的名称和的年﹑月﹑日,并由人签名和盖章。状中的“人民的名称”要顶格,以视对人民的尊重。

1、尸检是指运用病理解剖的有关知识,通过检查尸体的病变,以诊断疾病的方法。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目的:尸体剖检观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学诊断,为疾病的诊断提供理论依据。2、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3、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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