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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让探视子女的内容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需协助。此探望权法定,非法定事由不可剥夺。离婚协议中禁止探望子女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属于无效条款。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为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和双方合法权益,建议在离婚协议里合理约定探望方式、时间等内容。若对离婚协议中探望权相关内容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5 20:4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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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让探视子女的内容无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需协助,此权利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离婚协议禁止探望子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无效。
2.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3.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合理约定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具体内容,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和双方合法权益。
2026-01-05 19:58: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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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里要是约定不能探视子女,这约定是没用的。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断了。离婚后,没直接养孩子的那一方,是有权利去看孩子的,另一方得配合。
2.探视孩子是法定权利,除非有法定的理由,不然不能剥夺。离婚协议里禁止探望孩子,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所以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3.如果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去探望孩子,真的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好,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让法院依法暂停探望。等不好的情况没了,就得恢复探望。
4.建议在离婚协议里合理约定探望孩子的方式、时间等具体内容,这样既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也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6-01-05 18:1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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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2)离婚协议中若约定禁止探望子女,此条款无效,因为该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探望权是法定权利,非法定事由不得剥夺。
(3)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当中止事由消失,应当恢复探望。
(4)在离婚协议里合理约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等具体内容,能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和双方合法权益。
提醒:
离婚协议约定探望权相关内容时应合法合理,若遇到探望权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5 18:1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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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离婚协议中有不让探视子女的约定,可主张该约定无效,因探望权是法定权利,非法定事由不得剥夺。
(二)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
(三)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合理约定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具体内容,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和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05 17:42: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