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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责且无偿的赔偿的确没有统一标准,需结合具体法律关系确定。在不同法律情形下,责任承担和赔偿补偿规则各有不同。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无偿帮工,帮工人在帮工前应与被帮工人明确帮工事宜,若发生人身损害,先确定被帮工人是否明确拒绝帮工,若未拒绝,帮工人可依法要求赔偿;若被帮工人拒绝,可协商适当补偿。当因第三人行为受损时,先向第三人索赔,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再要求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在好意同乘中,无偿搭乘人应选择合适的搭乘对象,机动车使用人要谨慎驾驶。若发生事故且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搭乘人索赔时,机动车使用人可主张减轻赔偿责任,但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进行无偿保管时,保管人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若保管物毁损灭失,保管人需及时证明自己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以避免担责。双方在保管前可对保管事项进行明确约定,以减少纠纷。
-无论处于哪种情形,当涉及赔偿或补偿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公平原则或过错责任,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范围,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03 15: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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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又无偿的赔偿没有统一标准,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确定。依据民法典,常见情况的处理方式如下:
1.无偿帮工方面,如果帮工人在帮工活动里人身受到损害,要是被帮工人没明确拒绝帮工,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明确拒绝了,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要是帮工人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受的伤,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若第三人找不到或者没能力赔偿,被帮工人可以适当补偿。
2.好意同乘方面,非营运机动车出交通事故,让无偿搭乘的人受了伤,要是责任在机动车一方,应该减轻其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机动车使用人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就不能减轻。
3.无偿保管方面,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于保管物品的毁损、灭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或补偿范围,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或者过错责任来确定。
2026-01-03 14:4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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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无偿帮工情形下,若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帮工,帮工人因帮工活动人身受损,被帮工人要担责;若明确拒绝,虽不担责但可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若帮工人因第三人行为受损,先由第三人担责,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时,被帮工人可适当补偿。
(2)好意同乘时,非营运机动车致无偿搭乘人损害且属机动车一方责任,应减轻其赔偿责任,不过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3)无偿保管中,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保管物毁损灭失不担责。赔偿或补偿范围要结合实际,依公平原则或过错责任确定。
提醒:遇到此类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13:5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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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无偿帮工情况,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被帮工人没明确拒绝帮工,要承担赔偿责任;若明确拒绝,虽不担责但可在受益范围内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受损,先由第三人担责,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时,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二)对于好意同乘,非营运机动车事故致无偿搭乘人损害且属机动车一方责任,应减轻其赔偿责任,除非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三)在无偿保管中,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保管物毁损灭失不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026-01-03 13:3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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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无责且无偿的赔偿无统一标准,需结合具体法律关系确定,常见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无偿帮工里,若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帮工,帮工人因帮工活动人身受损,被帮工人要担责;明确拒绝的,虽不担责但可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行为受损,由第三人担责,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时,被帮工人可适当补偿。好意同乘中,非营运机动车事故致无偿搭乘人损害,属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减轻其赔偿责任,不过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无偿保管中,保管人证明自己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保管物毁损灭失不担责。具体赔偿或补偿范围要结合实际,依公平原则或过错责任确定。如果遇到无责且无偿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6-01-03 13:12: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