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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中发现婚姻无效情形,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确认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婚姻无效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三)法院审理及判决。法院受理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四)婚姻无效的后果。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6-01-03 15: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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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需符合法定情形,包括重婚、存在法律禁止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这些情况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受理后按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婚姻效力的认定不适用调解,应依法判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这部分判决不服的可上诉。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2026-01-03 14:5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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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案中发现婚姻无效情形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按特别程序审理,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不具法律效力,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按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处理。
法律解析:
婚姻无效需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具体包括三种,一是重婚,二是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未达到法定婚龄。若在离婚案件中发现这些情形,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受理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审理时,婚姻效力的认定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这部分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在处理婚姻无效相关事宜时遇到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帮助。
2026-01-03 14: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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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婚姻存在无效情形时,不应继续按离婚程序推进,而需转为宣告婚姻无效的特别程序处理,同时需明确婚姻效力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不同处理规则。
1.若在离婚案件中发现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法定婚姻无效情形,应终止离婚诉讼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受理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度。
2.法院审理婚姻效力相关案件时,不得适用调解,需依法直接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需另行制作调解书;若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部分的判决不服,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
3.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2026-01-03 12:3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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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无效需符合法定情形,具体包括重婚、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况。
(2)在离婚案件中发现上述婚姻无效情形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3)法院受理申请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其中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需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需另行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提醒:
在离婚诉讼中若发现婚姻可能存在无效情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避免按离婚程序处理后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10:32: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