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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诽谤罪会不予受理

周* 四川-广安 名誉毁谤咨询 2026.01.03 06:00:32 484人阅读

哪些情形下诽谤罪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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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诽谤罪作为自诉案件,存在缺乏明确被告、不在管辖范围、无足够罪证等八种情形时,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诽谤罪一般为自诉案件,但符合特定情形法院不予受理。缺乏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受诉法院无管辖权,自诉人拿不出被告人诽谤罪证,诽谤情节不严重,撤诉后无新证据又起诉,被告人死亡,应公诉而非自诉,自诉人主体不适格,出现这些情况法院都不会受理。了解这些规定能让人们明白在提起诽谤罪自诉时,要确保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做无用功。如果大家在遇到诽谤相关法律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10: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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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诽谤罪作为自诉案件,若存在特定情形,法院将不予受理。这些情形包括缺乏明确被告、具体诉求、事实及理由,不在受诉法院管辖范围,缺乏被告人实施诽谤行为的罪证,诽谤行为未达情节严重标准,自诉人撤诉后无新事实证据再次起诉,被告人死亡,属于应公诉情形,以及自诉人主体不适格。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起诉前需明确被告人信息、准备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确保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积极收集能证明被告人诽谤行为的证据。
-确认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撤诉后若想再次起诉,需有新的事实和证据。
-提起诉讼的主体应是被害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若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要有相关证明。

2026-01-03 10:1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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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存在以下情况时,法院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被告,也没有具体的诉求、事实和理由。
2.案件不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3.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诽谤行为,自诉人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4.诽谤行为情节不严重,没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也小。
5.自诉人撤诉后,没有新事实、新证据又起诉。
6.被告已经死亡。
7.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种情况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受理自诉。
8.自诉人主体不合适,不是被害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起诉,而且不存在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况。

2026-01-03 09:5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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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起诉诽谤罪时,若缺乏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法院不予受理,这是因为清晰的诉求和明确的对象是诉讼的基础。
(2)案件需在受诉法院管辖范围内,否则不符合受理条件,这保证了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
(3)自诉人需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证据不足法院不会受理,体现了“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4)诽谤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有较大社会影响,轻微的诽谤行为不在自诉受理范围内。
(5)撤诉后无新事实证据再次起诉,法院不受理,避免滥用诉讼权利。
(6)被告人死亡,诉讼失去对象,法院自然不予受理。
(7)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应由检察机关公诉,不适用自诉。
(8)自诉人主体需适格,若非被害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且无特殊情形,法院不受理。

提醒:起诉诽谤罪要确保有明确被告、充分证据、符合情节严重标准且主体适格,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08:1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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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自己的案件可能因缺乏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而不被受理,应积极收集能确定被告人身份、明确诉求以及支撑诉求的事实与理由的相关材料。
(二)当意识到案件可能不在受诉法院管辖范围,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因缺乏罪证面临不受理情况,需尽力收集证明被告人诽谤行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四)对于诽谤行为未达情节严重标准的,可进一步挖掘该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证据。
(五)若撤诉后无新事实证据再次起诉不被受理,应等待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后再起诉。
(六)若被告人已死亡,需确认是否存在其他应承担责任的主体。
(七)若属于应由检察机关公诉的情形,应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八)若自诉人主体不适格,需由被害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八)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
(九)不服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026-01-03 06:2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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