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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出现工伤情况企业如何承担责任

熊* 广东-江门 工伤认定咨询 2026.01.03 03:45:03 468人阅读

上下班出现工伤情况企业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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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时责任重大。企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承担相应待遇支付义务,且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员工所受伤害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等事故伤害这一前提。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伤处理流程,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地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因延误申请导致自行承担费用。
-按时为员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以分散企业风险,减轻自身在工伤待遇支付方面的负担。
-加强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伤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赔偿金。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安全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

2026-01-03 07: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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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企业要担这些责:
一是工伤认定。企业要在事故发生30天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是没按时申请,这段时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就得企业自己掏。
二是待遇支付。如果企业给员工交了工伤保险,要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交工伤保险的话,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都由企业全负担。
三是劳动合同处理。企业不能因为员工工伤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得支付赔偿金。
要注意,员工上下班途中工伤得满足条件,即本人在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等事故里不承担主要责任。

2026-01-03 06:0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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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责任:企业要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未按时申请,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企业自行承担。
(2)待遇支付责任:企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缴纳工伤保险,企业全额承担所有工伤保险待遇。
(3)劳动合同责任:企业不能因员工工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赔偿金。同时,上下班途中工伤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等事故伤害这一条件。

提醒:企业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避免自行承担高额费用。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04:2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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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阶段,企业要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然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自己承担。
(二)待遇支付方面,已缴纳工伤保险,企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缴纳则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三)企业不能因员工工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6-01-03 04:1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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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等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企业需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待遇支付责任,且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解析:
在工伤认定环节,企业要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未按时申请的,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自担。待遇支付上,若已缴纳工伤保险,企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部分费用;未缴纳则全额承担。同时,企业不能因员工工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支付赔偿金。需注意,上下班途中工伤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特定事故伤害前提。如果遇到此类工伤问题,企业和员工对于自身的责任和权益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04:09:0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一般来说,这样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但也有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指出,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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