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结婚证无效的解决途径包括行政或诉讼途径,需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用。若因受胁迫结婚导致结婚证效力争议,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时,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审理,经审理确认无效的会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该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申请时需准备相关证据,如证明重婚的婚姻登记材料、证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等。
提醒:
受胁迫方需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将无法通过该途径解决;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解决方式,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一)结婚证无效的解决途径包括行政途径和诉讼途径。
(二)因受胁迫结婚导致结婚证无效的,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法定无效婚姻情形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法院会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该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申请时需准备相关证据,如证明重婚的结婚证、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证无效时,一般可通过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处理,但具体适用哪种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若存在重婚、法律禁止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法定无效情形,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审理后若认定无效会立即作出生效判决,申请时需准备重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据。
结论:结婚证无效或可撤销需根据具体情形选择解决途径,受胁迫结婚可请求撤销,法定无效婚姻需通过诉讼宣告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效力问题分为可撤销和无效两类。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法定无效婚姻情形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若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会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且该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证明重婚的婚姻证明、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等。若你遇到婚姻效力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准备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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