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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损案件管辖范围是什么

杨* 安徽-铜陵 诉讼管辖咨询 2026.01.01 15:23:49 329人阅读

人损案件管辖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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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也可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若存在多个被告且管辖地不同,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适用地域管辖规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例如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案件,事故发生地法院可管辖;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若案件存在多个被告,且各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各该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具体管辖法院的确定存在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如何通过管辖选择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1 19: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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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主要遵循地域管辖规则,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同时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具备管辖权限,若存在多个被告且管辖地不同,原告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确定基础管辖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优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的基本适用规则。

明确侵权行为地的管辖范围。因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例如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地法院可受理案件;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人身损害,产品制造地和销售地的法院都能管辖。

多个被告的管辖选择方式。若案件涉及多个被告,且他们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各个相关人民法院都具备管辖权,原告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2026-01-01 18:5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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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首先遵循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则。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的基础规则,保障被告能够方便地参与诉讼程序。

(2)侵权行为相关的管辖是重要补充。因侵权行为提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侵权行为地法院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例如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事故发生地法院可管辖;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法院均有权管辖。

(3)存在多个被告时的管辖选择。若案件涉及多个被告,且各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各被告对应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选择需结合证据获取难度、诉讼成本等实际因素,不同管辖法院可能影响诉讼效率,建议根据具体案情咨询专业人士确定合适的起诉法院。

2026-01-01 17:4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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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先选择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且经常居住地居住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除被告所在地外,还可向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起诉。例如交通事故案件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人身损害向产品制造地或销售地法院起诉。

(三)多个被告时的管辖选择。若案件存在多个被告,且各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原告可选择其中任一被告对应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1.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6-01-01 16:2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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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遵循地域原则,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负责;若被告实际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由常住地法院管辖。

因侵权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侵权行为发生地或损害结果出现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比如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事故发生地法院可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生产地、销售地法院均有权管辖。

若案件存在多个被告且户籍或常住地不在同一区域,各相关法院均有管辖权,受害者可选择其中任一法院提起诉讼。

2026-01-01 15:4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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