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劳动者有权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侵权赔偿,但并非所有赔偿项目都能重复获得,需区分实际支出费用与补偿性质项目分别处理。
1.实际发生的费用需遵循填平原则。对于医疗费、护理费等直接支出的费用,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足额赔付,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劳动者应妥善保留相关费用票据,避免因重复索赔导致权益受损。
2.补偿性质项目可分别获得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有人身补偿性质的项目,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下的赔偿,劳动者可通过工伤保险程序和交通侵权索赔程序分别获取。需分别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等级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按各自流程申请。
3.需同步推进两种赔偿流程。发生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侵权方或其保险公司主张交通赔偿。注意两种流程的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避免因流程延误导致权益丧失。
2026-01-01 14:21: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侵权赔偿。两者的请求权基础不同,工伤赔偿基于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制度,交通赔偿基于侵权责任,互不排斥。
(2)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遵循填平原则,不可重复赔偿。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该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
(3)具有补偿性质的工伤待遇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可分别通过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获得。此类项目并非填补实际损失,而是对劳动者伤残或死亡的补偿,允许双重获取。
提醒: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劳动者应妥善保留各项费用凭证,避免重复主张实际支出类费用,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明确可双重主张的项目范围。
2026-01-01 14:16:07 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工伤是否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只有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才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的情况。
(二)区分赔偿项目处理实际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遵循填平原则,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
(三)主张补偿性项目的双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有补偿性质的项目,不适用填平原则,可以分别通过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侵权方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26-01-01 13:57:40 回复
咨询我
因他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劳动者有权同时申请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
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遵循损失填补原则,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支付,工伤保险将不再重复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类带有补偿性质的项目,劳动者可分别从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取。
申请赔偿时需留意实际费用的处理规则,避免因重复主张实际支出费用而获取额外利益。
2026-01-01 12:24:2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时,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赔偿,但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重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补偿性质项目可双赔。
法律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劳动者享有双重救济权利。一方面,劳动者可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另一方面,可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交通损害赔偿。对于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因其目的是填补劳动者的直接损失,遵循填平原则,若已在交通赔偿中获得赔付,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属于对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永久或重大损害的补偿,不具有损失填平性质,因此可分别从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中获得。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可主张的项目及避免重复主张的费用,以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1:27: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