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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与交通赔偿能不能双赔

吴** 黑龙江-双鸭山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6.01.01 10:54:12 314人阅读

工伤赔偿交通赔偿能不能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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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劳动者有权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侵权赔偿,但并非所有赔偿项目都能重复获得,需区分实际支出费用与补偿性质项目分别处理。

1.实际发生的费用需遵循填平原则。对于医疗费、护理费等直接支出的费用,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足额赔付,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劳动者应妥善保留相关费用票据,避免因重复索赔导致权益受损。

2.补偿性质项目可分别获得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有人身补偿性质的项目,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下的赔偿,劳动者可通过工伤保险程序和交通侵权索赔程序分别获取。需分别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等级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按各自流程申请。

3.需同步推进两种赔偿流程。发生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侵权方或其保险公司主张交通赔偿。注意两种流程的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避免因流程延误导致权益丧失。

2026-01-01 14:2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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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侵权赔偿。两者的请求权基础不同,工伤赔偿基于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制度,交通赔偿基于侵权责任,互不排斥。

(2)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遵循填平原则,不可重复赔偿。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该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

(3)具有补偿性质的工伤待遇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可分别通过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获得。此类项目并非填补实际损失,而是对劳动者伤残或死亡的补偿,允许双重获取。

提醒: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劳动者应妥善保留各项费用凭证,避免重复主张实际支出类费用,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明确可双重主张的项目范围。

2026-01-01 14:1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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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工伤是否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只有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才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的情况。

(二)区分赔偿项目处理实际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遵循填平原则,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

(三)主张补偿性项目的双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有补偿性质的项目,不适用填平原则,可以分别通过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侵权方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26-01-01 13:5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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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他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劳动者有权同时申请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

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遵循损失填补原则,若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支付,工伤保险将不再重复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类带有补偿性质的项目,劳动者可分别从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取。

申请赔偿时需留意实际费用的处理规则,避免因重复主张实际支出费用而获取额外利益。

2026-01-01 12:2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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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时,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赔偿,但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重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补偿性质项目可双赔。

法律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劳动者享有双重救济权利。一方面,劳动者可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另一方面,可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交通损害赔偿。对于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因其目的是填补劳动者的直接损失,遵循填平原则,若已在交通赔偿中获得赔付,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属于对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永久或重大损害的补偿,不具有损失填平性质,因此可分别从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中获得。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可主张的项目及避免重复主张的费用,以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1:27:3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与侵权双重赔偿问题解答如下,第三人侵权损害与工伤损害的双重赔偿——以一起交通事故为例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只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本文认为,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第三人侵权损害与工伤损害的双重赔偿——以一起交通事故为例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只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本文认为,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侵害人的民事赔偿,即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关键词:工伤事故第三人侵权双重赔偿现实生活中,因第三者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如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这是比较典型的第三者侵权引起的工伤。问题是职工能否同时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这是目前法理界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以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案例来分析第三者侵权损害与工伤损害的赔偿。一、案情介绍A生前系江西省新余市某公司职工,2006年12月27日,A因公出差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新余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A为因工死亡。2007年1月19日,A家属与肇事者达成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获得32万元赔偿。同时,A家属向新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5万元,仲裁委员会裁决对A家属25万元的工亡待遇请求不予支持。A家属不服,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提讼,也不予支持。二、本案的争议焦点由于本案属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工伤,劳动者是否可以同时向侵权人和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请求赔偿,即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形成了二种不同的观点。(一)第一种观点:认为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中的工伤职工不能获得双重赔偿。持该观点的人认为,工伤保险与侵权民事责任是侵权民事责任为首、工伤保险为辅的关系,也就是差额补偿,即如果工伤职工向侵权方获得了侵权损害赔偿不足予弥补其损失,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补偿。若向侵权方获得了足额的损害赔偿,那么就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实践中,一些地方规章也采纳了这种观点。如《苏州市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22条规定“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的,按照先民事赔偿、后工伤保险支付待遇的顺序处理。民事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保险不重复支付相应待遇,民事赔偿支付的上述待遇标准低于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补助足差额部分……”。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44条规定“因机动车事故或者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先期支付的,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在获得机动车事故等民事赔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偿还。”又如《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和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被保险人因未能及时获得民事赔偿和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而危及生命或对其康复有严重影响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垫付工伤医疗费用,以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及时抢救、治疗。在被保险人获得民事赔偿和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时,应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垫付的费用”。(二)第二种观点:认为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中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由于我国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分别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侵害人的民事赔偿。《工伤保险条例》没有禁止工伤职工在获得民事赔偿或工伤赔偿后请求另一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按照《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患者的权利主要有基本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决定权、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要求赔偿权等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有如实提供病史,对医生的诊疗建议作出决定,遵循医嘱,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等义务。医生有根据患者病情对疾病做出判断,决定治疗方法、使用药物、检查项目,决定是否进行手术等权利,医生的这些权利行使,不受外界干扰医生的义务则是尽最大能力救治患者,帮助患者解除病痛,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和经验保障患者的健康。我国目前有较完整的医疗卫生法规可遵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同时,医院还有自己的《管理规范》,每个学科都有各自的诊疗护理规范。医护人员在诊治患者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规定。这样既是对患者的负责,使得患者生命健康有所保障,真正尽到医生救死扶伤的职责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可避免发生医疗纠纷进一步说,即使发生了医疗纠纷,也会处于主动地位。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尤其是患者首先应冷静,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并封存病历,固定证据,为下一步解决纠纷提供依据。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病历资料是所有医疗资料中最重要的资料之一,发生医疗纠纷后,病历资料将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将据此作为判断医院诊疗过程有无过错、医疗诊疗过程中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医院诊疗过错对患者损害后果的参与度等的重要评判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医护人员应该熟悉病历书写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客观真实记录诊疗过程,以避免发生纠纷后医院面临举证责任时口说无凭。目前,有多条合法途径可解决医疗纠纷,如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调解,依法向人民提讼等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民间调解组织,居中调解医疗纠纷。一般情况下,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如未能通过协商等途径解决,这时患者及家属可以就双方的纠纷向人民提讼。因医疗损害赔偿向人民提讼的案由,主要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两类。其中,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又可分为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同的案由适用法律不同,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亦不同。在提请诉讼时,因为专业性较强,最好请具有法律和医学知识的专业人员提供帮助。而且,作为原告,从案由、被告、诉讼请求的确定,到赔偿数额计算、涉及鉴定时陈述材料的书写等都需要仔细推敲,同时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管辖的选择及证据材料的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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