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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处理中常因财产认定与分割引发问题,比如一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可能导致离婚时另一方合法权益受损。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共同债务。常见争议点在于债务性质认定,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问题,应遵循公平、合法的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共同财产权益保护方面,婚姻存续期间需注意留存共同财产相关证据,如收入流水、投资协议、经营账目等材料。若发现一方存在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离婚时可向法院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2.共同债务风险防范方面,涉及大额债务时应尽量由双方共同确认并留存书面凭证。对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需明确其用途,若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应拒绝事后追认。当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时,需要求其提供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证据。
3.纠纷解决途径方面,出现财产或债务争议时,优先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若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讼过程中,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共同财产被进一步转移或损毁。
2025-12-27 17: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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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财产分割的常见问题集中在一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此类行为会导致离婚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2)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形: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或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除外。
(3)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纠纷时,应遵循公平、合法原则。对于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受损方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法院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对于债务性质存在争议的,双方需收集债务用途、意思表示等相关证据明确归属,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提醒: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议留存共同财产及债务相关凭证,避免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若对财产或债务性质有争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6:1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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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留存工资条、投资协议、经营收益流水等财产凭证,便于后续认定共同财产范围。
(二)若发现一方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需及时收集转账记录、财产过户证明等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
(三)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另一方应保留未参与借款、未追认债务的证据,避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四)涉及共同债务时,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债务承担比例,减少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12-27 15: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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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中常出现财产分割纠纷,比如一方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会导致另一方在离婚时权益受损。
2.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特定条件,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均属于共同债务。常见争议点是债务性质,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需求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若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除外。
3.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问题,应坚持公平合法的原则。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2025-12-27 15:1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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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等收益一般为共同财产,隐瞒转移会影响分割;共同债务需符合共同意思或家庭日常需要,超出部分需债权人举证。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在离婚时隐瞒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关于共同债务,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或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的除外。当遇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清、债务性质认定争议或一方隐瞒转移财产等问题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4:36: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