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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员工入职前隐瞒怀孕事实为由辞退员工。
法律解析: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怀孕与否不影响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入职前隐瞒怀孕不属于欺诈行为,因为怀孕信息并非履行劳动合同的关键要素,也不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的决定性条件。用人单位若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过,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遇到此类劳动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06: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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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员工入职前隐瞒怀孕事实为由辞退员工。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怀孕状态不影响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入职前隐瞒怀孕不属于法律上的欺诈行为,因为怀孕信息并非履行劳动合同的关键要素,也不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员工的决定性条件,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否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2.若用人单位仅以员工隐瞒怀孕为由辞退,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3.需要注意的是,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等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
4.员工若遭遇此类违法辞退,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06:2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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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怀孕与否不影响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对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
(2)入职前隐瞒怀孕不属于欺诈行为。怀孕信息并非履行劳动合同的关键要素,也不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的决定性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欺诈情形。
(3)用人单位若仅以员工隐瞒怀孕为由辞退,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4)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受隐瞒怀孕事实的影响。
提醒:
员工遇到用人单位因隐瞒怀孕辞退的情况,可保留劳动合同、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避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以免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2025-12-26 05:3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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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员工入职前隐瞒怀孕事实为由辞退员工。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怀孕与否不影响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入职前隐瞒怀孕不属于欺诈行为,因为怀孕信息并非履行劳动合同的关键要素,也不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的决定性条件。
(二)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5-12-26 03:3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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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员工入职前未告知怀孕情况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怀孕情况不属于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核心信息,也不构成用人单位是否录用的决定性条件,因此入职前未告知不构成欺诈行为。
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工作或获得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但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时,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
2025-12-26 02:02: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