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该条款明确了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和对象。醉驾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吊销驾驶证等)不服,可以依法向作出该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5-12-24 11:05:2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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