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奉贤区法律咨询 > 奉贤区股权法律咨询 > 执行时能不能追加公司股东

执行时能不能追加公司股东

王** 上海-奉贤区 股权咨询 2025.12.24 07:39:14 312人阅读

执行时能不能追加公司股东

其他人都在看:
奉贤区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奉贤区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执行过程中,特定情形可追加公司股东。股东未缴或未足额缴出资,申请执行人能申请追加,其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担责。
2.若股东抽逃出资,可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担责。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可被追加,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4.公司未清算就注销,无法清算的,可追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为被执行人,清偿公司债务。

2025-12-24 09:21: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执行时在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等特定情形下,可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时,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股东,让其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担责;若股东抽逃出资,也会被追加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未经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致使无法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稳定。如果遇到类似执行中能否追加公司股东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4 09:15:10 回复
咨询我

执行时在特定情形下可追加公司股东。当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以及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致无法清算时,均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对于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在尚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担责。可要求其限期补缴出资,若拒不执行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抽逃出资的股东,需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资金流向监管,发现抽逃行为及时责令返还。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平时应做好财务记录,证明财产独立性。
4.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完善公司注销程序,加强清算监管,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2025-12-24 08:41: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时,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该股东需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担责。这是为保障债权人权益,防止股东逃避出资义务。
(2)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同样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要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避免股东非法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承担连带责任,以强化对一人公司的监管。
(4)公司未经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且无法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确保公司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提醒:
执行中追加股东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情形适用不同法律规定,案情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

2025-12-24 08:06:58 回复
咨询我

(一)当发现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申请执行人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等能体现股东应出资额的文件,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让其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担责。
(二)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情况,需掌握能证明股东抽逃行为的证据,像公司账目异常变动、资金流向等,向法院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使其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股东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财产,若股东无法证明,可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未经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执行人可收集公司未清算及无法清算的证据,如公司注销登记材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申请追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为被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12-24 07:47:1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从执行角度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显然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但也可能会损害被追加人的权利。两种价值权衡的结果是,应将被执行人的变更与追加严格限定于权利义务关系清晰,责任容易认定的情形。就这个问题来说,公司股东在公司法人被注销时在工商登记材料中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是较为容易判断的事实,据此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除此之外,公司法人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申请执行人要求追加的可不予许可,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表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理基础就在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分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一旦混同,自然不能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因此,对公司没有财务账目或者拒不提供公司财务账目,且不能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不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可以变更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如该股东提出执行异议,裁定驳回异议。三、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13条第2款向该股东提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即变卖股权,且新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新股东亦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所述: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对公司债务要承担相应清偿责任。此时,申请执行人请求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应予支持。有证据证明新股东对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也可以追加新股东为被执行人。原股东或新股东对此提出执行异议的,应裁定予以驳回。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0.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   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  (一)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三)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五)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六)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七)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八)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九)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十)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一、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该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的,应当由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公司破产后还能追加股东吗

    专业解答依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判定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其所拥有之资产无法充分偿还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追加那些未全额支付或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出资方以及依照公司法相应规定应对此等出资负有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并要求他们在尚未缴纳出资的额度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24.10.17 1050阅读
  • 强制执行能追加股东吗

    专业解答强制执行程序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股权投资人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且并无任何私自抽逃资金行为的前提之下,无法将此类优秀的投资人为强制执行的对象。这是由于,作为投资人而言,他们仅仅需按照公司章程向公司承担有限的财务责任,当他们已经尽数完成注资后,便无需承受额外的联合责任压力。

    2024.10.16 1129阅读
  • 什么情况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专业解答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股东可能被列为被执行人。一是公司清算超期且无资产执行,股东可能因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需担责。二是股东未完全出资即转让股权,若新买家明知实情仍接手,公司和新买家有权要求原股东补足出资,法院将支持此类诉求。

    2024.08.28 1965阅读
  • 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专业解答关于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包括:股东未如期或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涉嫌抽逃出资、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一人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公司在未清算情况下注销导致无法清算等。 此外,还有其他特殊情况。被执行人指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股东为股份制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分为机构股东(如公司、企业、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和个人股东(自然人股东)。

    2024.07.30 2425阅读
  • 可以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专业解答公司解散前必须依法清算,清算完毕才能申请注销。若未清算即注销,将无法进行后续清算。债权人可向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追责,法院将支持。若公司资产不足、无完整财务账目或拒绝提供,股东可能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

    2024.07.29 179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