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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那个关于寻衅滋事持械的认定的问题

唐**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治安管理咨询 2018.04.08 11:15:23 1116人阅读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跟他同事打架斗殴被抓了,我想请问一下那个关于寻衅滋事持械的认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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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要看受害人的伤情的鉴定结果。如果只是单个轻微伤的话,当然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三人以上轻微伤则同轻伤,刑事犯罪中故意伤害罪的起刑标准是轻伤。如果已经是轻伤的话,如以上答复。
2。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对于你朋友的这种情况最多为14天(公安机关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检察机关7日内作出具体决定),而且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尽快作出具体的强制措施的决定。对于你朋友的拘留期限显然已经超期。可以让他聘请律师向公安机关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3。对于故意伤害(轻伤)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可以与受害人协商解决的,有可能就不会被执行刑罚了,以上就是关于寻衅滋事持械的认定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8-04-08 11:2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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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中“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理解和认定 摘 要 2013 年 7 月 15 日,“两高”公布《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关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理解,出现了不同的意见,仅在北京市辖区范围内,不同检察院、法院也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处理。以上就是关于那个寻衅滋事持械的认定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8-04-08 11:1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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