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是一种有效途径。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力和职责对下级公安机关的不撤案决定进行审查,当事人需清晰阐述事实与理由,以促使上级机关纠正错误决定。
(2)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行。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有法律监督的权力,若检察院审查后认定为诬告不应立案,便会要求公安机关撤案。
(3)当自身权益因公安机关不撤案受损时,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请求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撤案。
提醒:
申诉和复议要在法定时间内按程序进行。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促使上级公安机关审查并纠正不撤案决定。
(二)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借助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若检察院认定为诬告不应立案,会要求公安机关撤案。
(三)若自身权益因公安机关不撤案受损,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安机关依法撤案。
同时,要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若公安机关发现诬告却不撤案,可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说明情况,让上级审查并纠正不撤案决定。
二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可监督立案活动,若认为不应立案,会要求撤案。
三是若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撤案。
需在法定期限内按程序操作,维护自身权益,让诬告案妥善处理。
结论:
公安机关发现诬告后不撤案,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权益受损时还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案,且要在法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进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对下级公安机关的决定进行审查和纠正,所以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来促使其对不撤案决定重新审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有法律监督的权力,当检察院审查后认定属于诬告不应立案,会要求公安机关撤案,因此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若因公安机关不撤案致使自身权益受损,公民有权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履行撤案的法定职责。申诉、复议等都有法定时间和程序要求,严格遵循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对相关程序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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