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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同时约定利息与违约金时,守约方有权同时主张这两项权益,但两者的总和不得超出违约行为造成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若守约方主张的金额总和明显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裁判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调整。
1.守约方主张权益前,需先核算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确保利息与违约金的总和不显著超出该损失范围,避免因诉求过高导致部分主张不被支持。
2.违约方若认为对方主张的总和过高,应及时收集实际损失相关证据,如财务凭证、合同履行记录等,向裁判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清晰说明过高的理由及事实依据。
3.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可提前明确利息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上限,参考行业同类交易的合理标准,减少后续因金额争议引发的纠纷,增强合同履行的可预期性。
2025-12-21 11: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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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中同时约定利息和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同时主张利息与违约金,但两者的总和不得超过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该范围需遵循公平原则,避免守约方因违约获得超出损失的不当收益。
(2)若守约方主张的利息与违约金之和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相关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裁决。
(3)守约方主张权益时,应合理评估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避免提出过高的利息与违约金主张;违约方若认为对方主张的总和过高,需及时向有权机构提出调整申请,并提供支持自身主张的证据。
提醒:
守约方需留存能证明违约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违约方提出调整请求时也应准备损失低于主张金额的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1 10:5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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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同时约定利息和违约金时,守约方可以同时主张两项权益,但需注意两者总和不能过分高于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主张前,守约方应先估算实际损失,如资金占用的利息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等,确保主张金额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因过高被调整。
(二)若守约方主张的利息与违约金之和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方提出请求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主张的金额超出合理范围,比如实际损失的计算依据、相关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具体内容如下: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5-12-21 10:3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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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同时约定利息和违约金的,当事人可同时向对方主张,但两者总和不能超出违约造成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
若主张的利息与违约金之和明显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金额。
处理此类请求时,相关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裁决。
因此守约方主张权益时需合理计算金额,违约方若觉得过高可提出调整申请。
2025-12-21 08:4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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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同时主张两项权益,但两者之和不得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若认为金额过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约定违约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均可请求调整。利息是资金占用的合理补偿,违约金是违约行为的惩罚性约定,二者性质不同,守约方有权同时主张。但如果两者之和远超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就违背了公平原则。此时违约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法院会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裁决。因此,守约方主张权益时需合理评估损失,避免提出过高要求;违约方若觉得金额不合理,也可依法申请调整。若遇到此类合同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准确确定合理主张范围或调整请求,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1 07:07: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