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存在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中存在以下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五是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若你在婚姻中遭遇上述重大过错情形,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利,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姻中的重大过错行为会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这些过错主要包括五类情形,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经法院认定的严重影响婚姻关系的行为。
1.及时固定证据。遭遇重大过错行为时,需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或同居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虐待遗弃的证人证言等,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2.申请人身保护。若面临家庭暴力或虐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过错方实施侵害行为、接近自身及亲属,保障人身安全。
3.主张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求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少分,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维护自身权益。
4.寻求专业支持。遇到婚姻重大过错问题时,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维权流程,或向妇联、居委会等机构求助,获取必要帮助。
法律分析:
(1)重婚是婚姻重大过错的情形之一,指有配偶者再次与他人结婚,该行为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破坏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2)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大过错,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区别于偶尔的婚外交往,需满足持续和稳定的共同居住状态。
(3)实施家庭暴力构成重大过错,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对方身体或精神实施侵害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重大过错情形,虐待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绝履行扶养责任。
(5)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认定,例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行为,这类行为会严重影响婚姻关系的正常存续。
(6)存在上述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有权依法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
提醒:
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的处理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一)明确自身权利边界。若配偶存在重婚、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二)注重关键证据留存。针对不同过错类型收集对应证据,比如重婚或同居可保留对方与第三方的结婚证明、共同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周边证人证言;家庭暴力需保存报警回执、医院诊疗记录、伤情照片;虐待遗弃可收集基层组织出具的情况证明等。
(三)把握赔偿请求时机。无过错方应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存在上述重大过错,需在知晓该事实后的合理期限内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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