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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自行解散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股东可采取措施。公司因多种情形解散时,需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若逾期未成立,股东有权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以保障公司清算程序正常进行。
(2)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满足持股比例要求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进而进入清算程序。这为股东在公司陷入困境时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
提醒:
股东在行使上述权利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符合清算条件。不同公司情况复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17 18: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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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公司自行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股东应留意公司解散事由出现时间,在十五日期限过后,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材料可包括公司解散的相关文件等。
(二)若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收集能证明公司经营困难及股东利益受损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之后按程序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5-12-17 16:3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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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自行解散后未及时清算: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等情形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若逾期未成立,股东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2.司法强制解散后的清算: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持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进入清算程序。
2025-12-17 15:0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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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股东可在公司自行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这两种情形下要求进行清算。
法律解析:
依据公司法,公司自行解散时,如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若逾期未成立,股东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另外,当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进入清算程序。若遇到类似公司清算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17 13:5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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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依据《公司法》要求清算。公司自行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致股东利益受损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是股东要求清算的两种法定情形。
1.公司自行解散后,若出现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若逾期未成立,股东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2.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受损,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进而进入清算程序。
建议股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和清算情况,遇自行解散逾期不清算及时申请法院介入;符合经营管理困难条件时,积极行使权利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17 12:34: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