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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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夫妻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的公司股权可依法分割,分割方式需结合双方是否为公司股东及其他股东意愿确定。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司股权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如下。若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比例和价格,再按照公司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若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给非股东方时,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是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时非股东方可成为公司股东;二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此时可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遇到公司股权分割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时,若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需根据双方是否均为公司股东的不同情况来处理。
1.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的情况。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比例和价格,达成一致后按照公司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即可完成股权分割。
2.仅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非股东的情况。首先由双方协商是否将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非股东方。若协商一致转让,需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可成为公司股东,从而完成股权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部分股权,可将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仍可成为公司股东,进而完成股权分割。
法律分析:
(1)若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比例及价格,之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若只有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非公司股东,且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如下: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非股东方时,需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可成为公司股东。
(3)若只有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非公司股东,且股权属于共同财产,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可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4)若只有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非公司股东,且股权属于共同财产,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提醒:
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需同时遵守婚姻家庭相关法律及公司法规定,避免因程序不合规导致分割行为无效,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认具体操作细节。
(一)若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比例和价格,再按照公司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若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分三种情况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出资额给非股东方,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可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专业解答在夫妻财产分割的诉讼中,要是符合法定条件,诉讼时效能中断,比如一方主动提出分割,或者另一方自愿承担责任。中断后,诉讼时效要重新计算。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得综合考虑证据,才能准确判断时效是不是真的中断了。
专业解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遵循公平、特殊保护、无过错方优先和利于生产生活这四大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平等地对待双方,确保权利无差异,分配时要公平合理。特殊保护原则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要给予他们特别的保护。无过错方优先原则则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通过减少其财产份额来体现。此外,分割时还需考虑不干扰生产生活和日常活动,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影响。这些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专业解答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共同决定怎么分配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通常会把财产平均分成两份。但如果有一方犯了大错,比如家庭暴力,那么他的财产份额可能会变少。对于一些特别的财产,比如房子,法院可能会判给其中一方,同时让这一方给另一方赔钱。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遵循现有法律规定,可以联合提起诉讼。以下几种情况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若夫妻双方均签署了相关文书或于之后追认了某项共同意向,由此产生的债务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了债务,此种情形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关于夫妻一方不幸离世后财产分割的详细策略对于已故夫妇中一方留下的财产,应按照以下程序和原则予以分配:首先,如果当事人生前制定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根据遗嘱中的具体条款来执行。反之,若并无此类遗嘱存在,那么便要按照特定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法定继承分配。在这样的情形下,余生伴侣、子女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都将成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他们有权对死者遗留下来的遗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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