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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仲裁裁决有异议无法通过复议救济,但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撤销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对应法院提出,不予执行可在对方申请执行时向执行法院抗辩。
法律解析: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通常没有复议程序。若对仲裁裁决有异议,可通过两种法定途径救济。一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国内仲裁裁决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理由包括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涉外仲裁裁决需证明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等。二是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若对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理由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类似。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均需准备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操作。如果您对仲裁裁决有异议,或不明确如何准备材料、确定管辖法院,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错过期限或程序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2025-12-14 11: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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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无法通过复议程序解决,但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途径进行救济。
1.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时,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可提出的理由包括不存在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对该事项进行仲裁等。
2.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时,需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的规定不符等情形。
3.若对方就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抗辩,提出抗辩的理由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类似。提出抗辩时需准备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完成操作。
2025-12-14 10:3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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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不存在复议程序,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抗辩两种途径救济。
(2)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理由包括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法定情形。
(3)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等情形,管辖法院为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4)若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抗辩,抗辩理由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类似,需准备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交。
提醒: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严格遵守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救济理由存在差异,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
2025-12-14 09:5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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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国内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申请理由包括无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出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程序违法、证据伪造、对方隐瞒关键证据、仲裁员违法裁判等。
(二)对涉外仲裁裁决有异议的,需证明仲裁庭组成或程序不符合仲裁规则等法定情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
(三)对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理由与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类似,需准备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按法定程序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七十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2025-12-14 08:1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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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作出后立即生效,没有二次仲裁的流程,但对结果有异议时,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阻止裁决执行来解决问题。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需在收到裁决书的六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交申请,比如双方没签仲裁协议、仲裁的事情不在协议范围内等都能作为理由;涉外裁决的撤销,则要证明仲裁庭组成或流程不符合规则。
若对方要求执行裁决,可向执行法院提出反对,理由和申请撤销差不多,需要准备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时间来办理。
2025-12-14 06:40: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