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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两年怀孕被公司裁员有赔偿吗

肖* 重庆-渝北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2.13 08:26:59 371人阅读

上班两年怀孕被公司裁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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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两年怀孕被公司裁员,公司需给予赔偿。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此公司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行为属违法解除。

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该女职工工作两年,公司应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女职工可先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3 13: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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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保障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上班两年怀孕被公司裁员,公司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面对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计算有明确规则,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该女职工上班两年,公司需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提醒: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12:3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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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上班两年怀孕被公司裁员的情况,女职工可先与公司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怀孕情况以及公司裁员行为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裁员通知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13 11:2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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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上班两年怀孕被裁,公司属违法解除。

2.遇此情况,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工作;若不想继续或无法继续,公司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赔偿。

3.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上班两年被裁,公司应赔四个月工资。

2025-12-13 10:1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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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上班两年怀孕被公司裁员,公司应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法律解析: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裁员辞退怀孕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该女职工上班两年,所以公司应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如果遇到类似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3 08:49:57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8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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